环境部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完成-饮用水水源地 方案 环境违法 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

    环境部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完成-饮用水水源地 方案 环境违法 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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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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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环境部官网发布《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在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方案》列出了行动时间表:
    2018年3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 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重点检查各地水源地是否完成保护区划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是否到位,督促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地方按不同情形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方案》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从2018 年3 月起,每月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从2018 年4 月起,环境保护部通过网站、“环保部发布”双微(微博、微信),每月公开各地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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