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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9
哪些工程项目必须招标?哪些项目不必招标?什么情况下“中标无效”?
导读
招投标对建筑企业的重要,无需多言。在日常实践中,为争一个项目挤得头破血流的事情,并不少见。为了竞标,大家也是费尽了心思。
但是,在投标之前,你是否仔细分析过哪些项目必须招投标?哪些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什么情况下既使中标也是无效的?
这3个问题并不是无关痛痒。只有明白规则,才能利用规则。
一、必须招投标的项目
1、项目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有资金投资或者 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 *际组织或者外 *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解析〗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应当准确掌握,同时要注意招标的内容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还有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重要”二字不要忘了)。
2)私人投资项目如果符合(1)中情形,同样必须招标。如私人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
2、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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