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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31
导读: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各省(区、市)对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性质、功能和管理情况开展日常监管、年度和五年成效评估工作;全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十四五”时期会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十四五”时期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到2022年实现省份督察全覆盖,并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央企开展督察......
2020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总结回顾2020年重要生态环境工作进展,介绍“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整体考虑。
发布会上透露的几个讯息:
1、《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2、2020秋冬季以来,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预计2021年前三个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三个区域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总体均偏差
3、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各省(区、市)对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性质、功能和管理情况开展日常监管、年度和五年成效评估工作
4、援埃塞俄比亚卫星项目顺利交付——这是我国和非洲国家合作的第一颗遥感卫星,也是埃塞俄比亚的第一颗卫星
5、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9项约束性指标超额完成(2019年已提前完成8项),我国对外承诺的碳排放强度2020年目标提前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目标如期高质量实现
6、蓝天保卫战成效持续显现、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净土保卫战是稳步扎实推进
7、2021年将围绕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作用,积极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自贸区绿色发展,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8、“十三五”初步形成以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机制
9、全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10、“十四五”时期会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11、“十四五”时期对其他重点行业有序推进采取税收优惠和电价优惠政策激励超低排放
12、“十四五”时期研究新能源汽车的税收政策
13、“十四五”时期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
14、针对民营企业:将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强化依法依规监管、提供科技服务、加强工作合作
15、到2022年实现省份督察全覆盖,并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央企开展督察,重点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任务
16、“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形成初稿(研究修改→2021年1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听取意见→“两会”审议→修改完善→上报、印发、落实)
17、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鼓励建立跨省和省内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18、全国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
19、尽快印发实施《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
20、“十四五”时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思路: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
21、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低碳试点示范
22、发布2021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机构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促进各地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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