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家企业纳入!涵盖建材、化工、水泥、数据中心等,重庆正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58家企业纳入!涵盖建材、化工、水泥、数据中心等,重庆正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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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7-14

      7月10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确定纳入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的企业共计58家,涵盖建材、化工、水泥、数据中心等多个高耗能行业。时间安排如下:
     
      7月5日—11月15日,组织开展企业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11月16日—11月30日,汇总资料,编制完成单个企业评价报告、总结报告及汇总表,并将收集的原始资料存档。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执法〔2023〕16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3〕166号)要求,我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察范围
     
      我市纳入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的企业共计58家,涵盖建材、化工、水泥、数据中心等多个高耗能行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本次节能监察,指派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计划
     
      本次节能监察计划于2023年7月至11月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2023年7月5日—11月15日,组织开展企业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2023年11月16日—11月30日,汇总资料,编制完成单个企业评价报告、总结报告及汇总表,并将收集的原始资料存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积极配合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区县经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要规范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强监察数据结论的审核把关,确保监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节能监察数据的研判和运用,充分掌握当地工业企业能耗状况和能效水平,加强日常节能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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