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推迟收购5家垃圾焚烧公司股权,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绿色动力推迟收购5家垃圾焚烧公司股权,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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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17

      环保在线获悉,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绿色动力)8月16日晚间公告称,将推迟收购兰州丰泉环保、咸宁市中德环保、周口丰泉环保、昆明丰德环保和定州市瑞泉固废5家公司股权。
     
      据悉,绿色动力于2023年2月18日与中华环保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永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洁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通过”现金” 或"现金+股权”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这些股权收购共涉及5个垃圾发电项目,目前处理总规模达4500吨/日,远期规模为6,900吨/日。收购后将有效扩大集团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力。后续集团将扎实开展项目论证和评估审计工作,再进行下一步的协商谈判。其中,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理能力2100t/d,咸宁市中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理能力600t/d,周口市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理能500t/d,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理能力700t/d,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能力600t/d。
     
      这份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了排他性期限为自原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月内,原协议仅系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关于交易金额等事项仍需各方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确定。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绿色动力于8月16日与各交易对家签署了补充协议,原协议约定的排他性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绿色动力明确,本次发布的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之补充,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原协议仅为框架协议,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针对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予以确定,因此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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