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标准为1元/瓦

    浦东新区:对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标准为1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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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9-22

      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新区2023年度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二、支持对象
     
      1.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2.在浦东新区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单位。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2.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项目投资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
     
      4.新区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5.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6.单位承诺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证明等材料。
     
      五、补贴标准
     
      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40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六、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浦东新区政策“一网通办申报受理服务平台”进行登录,http://zcywtb.pudong.gov.cn/web/login,登录后点击发布部门“区发改委”查询,点击“光伏发电专项资金”进行申报,按照申报表要求进行填写提交,完成申报。网上申报周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1月7日。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 浦东新区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申请单位承诺函
     
      联系人:吴华东、郑伟伟
     
      联系电话:28282582、58788388-63320
     
      平台服务热线:20231080-82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321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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