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团体标准发布,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团体标准发布,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阅读量:490

    发布时间:2023-09-27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经过规定程序修订,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其标准号、标准名称如下:
     
      团体标准编号:T/SICCA 004-2023;
     
      标准名称: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0日,实施时间:2023年10月1日。
     
    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3年9月20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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