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施行中,有效期5年!

    《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施行中,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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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发布。
     
      根据裁量标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采用百分比模式,根据违法行为 设定的裁量因素,按照不同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确定各项裁量因素 的百分值。生态环境部门裁定处罚金额时,首先确定裁量方式 中各项要素的百分值,再进行累加,然后乘以违法行为最高法定罚款上限,最后得出具体的罚款金额 (罚款金额=百分值之和× 最高法定罚款上限)。
     
      该裁量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pdf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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