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公布(截至9月30日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公布(截至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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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21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中,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名单如下: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 (符合HJ 76-2017标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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