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VOCs组分、臭氧浓度等,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征集大气污染物走航观测协作单位

    覆盖VOCs组分、臭氧浓度等,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征集大气污染物走航观测协作单位

    阅读量:576

    发布时间:2023-10-22

      关于公开征集大气污染物走航观测协作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气污染物走航观测协作单位,在全省范围开展VOCs质谱分析走航、大气常规六参数走航、颗粒物雷达走航、臭氧雷达走航等观测工作。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满足选聘指南规定条件的组织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18:00(以当地邮戳为准),请按照要求报送附件所需材料的文字版和电子版。具体事项参见选聘指南。
     
      联系人:傅玉珍
     
      联系电话:15622761940
     
      电子邮箱:fyzgsby2012@163.com
     
      相关附件:
     
      附件1.协作单位公开遴选程序
     
      附件2.公开选聘协作单位遴选指南
     
      附件3.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4.项目评分表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20日
     
      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工作经费预算不超过85万元(人民币),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将根据研究内容和费用等方面来择优遴选项目协作单位(具体评分表见附件4),协作单位项目评分须大于等于60分。项目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海口、三亚等重点城市、重点污染区域、重点交通干道,以及海口、东方、洋浦等工业园区开展VOCs组分、常规空气六参数、大气O3浓度、颗粒物浓度的综合立体观测,其中,大气O3浓度和颗粒物需要垂直廓线;利用走航监测,对区域大气污染物进行快速检测,掌握大气污染变化全貌,锁定重点异味污染源;从而实现城市区域全貌到重点污染区域,到重点污染企业及工段的精细化管理。
     
      (二)根据每日的走航数据综合分析不同污染背景(城市区域、重点污染区域、重点交通干道、工业园区)、影响PM2.5与O3的生成机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并针对秋冬季污染防控提出建议。
     
      (三)由于走航涉及到主要干道,因此本项目要求在对污染物浓度走航监测的同时,对道路积尘负荷开展采样分析。
     
      (四)本次综合观测应不晚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
     
      (五)本次综合观测的主要项目内容及其监测时间等要求如下表: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集大气污染物走航观测协作单位的公告
    附件:申报指南等附件.docx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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