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布尔津县发布征求意见稿,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新疆布尔津县发布征求意见稿,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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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27

      11月24日,布尔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布尔津县加氢站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将用于全县范围内的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和安全等管理,其中明确: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规模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3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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