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发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等三项团体标准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发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等三项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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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04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关于发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等三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下三项团体标准研制完成,现予以批准发布:
     
      1.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标准编号:T/CFIA B2-2023。该标准由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参与编制。
     
      2. 《池窑法拉丝用玄武岩原料规范》,标准编号:T/CFIA M1-2023。该标准由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四川华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牵头起草,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四川谦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3. 《玄武岩纤维直接纱》,标准编号:T/CFIA P6-2023。该标准由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四川谦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牵头起草,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华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编制。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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