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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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12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3年11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406万元,得补2552.5万元。
     
      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9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许昌1071万元,周口986.5万元,商丘492.5万元,新乡492万元,安阳407万元,郑州342.5万元,济源316万元,鹤壁252.5万元,漯河46万元。
     
      9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694万元,濮阳610.5万元,驻马店528.5万元,洛阳274.5万元,信阳240.5万元,平顶山113.5万元,开封47万元,焦作37.5万元,南阳6.5万元。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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