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阅读量:422

    发布时间:2023-12-15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加大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
     
      15日。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68205337(传真)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3年12月15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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