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235万元,福建三明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公示

    共6235万元,福建三明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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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1

      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省上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闽财资环指〔2023〕31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安排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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