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2亿!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EPC开标!

    超1.2亿!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EPC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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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8

      近日,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12387.452848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12409.579872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12431.875795万元
     
      项目采购人为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总投资约1.44亿元,总工期为300日历天。项目涉及龙门县10个镇街,547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分别为平陵街道90个自然村、地派镇5个自然村、龙城街道11个自然村、龙田镇35个自然村、麻榨镇51个自然村、龙江镇43个自然村、龙潭镇72个自然村、龙华镇117个自然村、永汉镇113个自然村、蓝田瑶族乡10个自然村。项目建设农户污水接户排水管124公里,室外污水排水管235公里,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工程及排水管网配套设施工程。
     
      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310-441324-04-01-421649
     
      投资项目名称: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公示名称: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年02月20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①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和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②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③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④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4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备注: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和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
     
      原标题:超1.2亿!惠州市龙门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EPC开标!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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