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9万!长治市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自动监测站建设

    2502.9万!长治市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自动监测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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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5

      近日,长治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 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金额共计2502.9万元,专项用于全市11个县区27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晋环函[2024]235号安排建设任务)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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