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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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31

      1、推广减少工业固废产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宣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发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3、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制定。制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4、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关停退出。(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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