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四批)征集!

    “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四批)征集!

    阅读量:514

    发布时间:2024-07-28

    关于征集“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第四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作用,推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强化“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 “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征集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请申报单位登陆平台“无废城市”技术专区或平台公众号,下载查看征集技术领域详细需求清单(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4),并按照附件5准备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 技术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建设运维成本较低;
     
      3.技术适应性强,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4.原则上具有1个连续、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应用项目,项目实施路径与投融资模式具有创新性、推广价值;
     
      5.技术知识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
     
      (二)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该技术的持有单位,即专利证书或鉴定证书的完成单位。如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单位联合申报,须有其他几个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如专利是非职务发明,须有专利所有发明人同意该单位申报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成果应用
     
      (一)技术汇编定向推介
     
      申报技术经评估筛选后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介。
     
      (二)技术汇编多渠道发布
     
      技术汇编将在平台“无废城市”技术专区及平台公众号适时发布。
     
      (三)平台直播宣传
     
      获选技术代表将受邀参加平台技术直播宣传等相关活动,分享技术案例经验,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四)线下技术推介
     
      结合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需求,开展线下推介,推动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四、材料寄送要求
     
      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寄送我中心,同时将电子word版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4+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附件:1.“无废城市”建设技术需求清单
     
      2.“无废城市”先进适用技术申报表
     
      3.《典型案例》信息填写表
     
      4.证明材料要求
     
      5.平台入库信息登记表
     
      6.平台简介
     
      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代章)
     
      2024年7月25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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