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阅读量:466

    发布时间:2024-08-30

      《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要求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31微克/立方米;到2027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消除重污染天气。氮氧化物、VOCs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
     
      到2025年,建设环保绩效A级、B级企业150家;到2027年,环保绩效A级、B级企业达300家,累计建成绿色园区35个、绿色工厂420家。
     
      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保持在15%以上;到2027年,形成3个全国重要的先进材料产业集群。
     
      到2025年,建成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20个;到2027年,建成“绿岛”项目30个超充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不少于70万辆,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达到40%,建成2000座超级快充站、4000个超级快充桩;到2027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达到55%。
     
      到2025年,完成100家企业VOCs治理提升;到2027年,完成200家企业VOCs治理提升。
     
    本文来源:第三方
    上一篇: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下一篇:生态环境部确定了2573个河湖水体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
    返回列表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