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3项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修改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3项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修改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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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04

      关于发布《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柠檬酸、淀粉、酵母工业生产工艺的污染治理技术进步,现批准《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修改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柳军会签)
     
      附件:
     
      1.《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
     
      2.《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
     
      3.《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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