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发布,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2日,以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
方案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国领先,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广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文件,广州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53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元237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16个。
有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文件明确:
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强化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精准编制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其中,我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起草,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