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公示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执指事〔2024〕2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诚展光学(厦门)有限公司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符合补助要求,拟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现将拟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大气与应急处,刘先生
联系电话:5182631
附件: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