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广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4号)中下达广西的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批)28995万元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
公示期间,有关意见请反馈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0771-5355090。
电子邮箱:dqc@sthj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