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完成治理及排查新增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公示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完成治理及排查新增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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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04

      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完成治理及排查新增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公示情况发布!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2023〕23号),每季度,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纳入国家、省监管清单的水体,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通过市级政府网站或本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近期,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对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和新增完成治理国家监管清单水体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已完成治理的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数量:天津1个、河北12个、山西25个、辽宁4个、吉林3个、黑龙江4个、安徽33个……
     
      此外,湖北黄冈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26个。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新增完成治理及排查新增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公示情况.jpg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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