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增加1776万元

    广东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增加1776万元

    阅读量:288

    发布时间:2024-12-06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计划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粤环办〔2024〕13号)等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文件要求,现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附件: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调整计划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4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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