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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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27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我区开展了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治区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精准科学依法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37项整改任务,截至2024年12月,已全部完成整改。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共45项整改任务,截至2024年12月,已完成整改43项,剩余2项为茅尾海海域环境治理任务和工业废渣库(场)整治任务,已转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整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39项整改任务,截至2024年12月,39项任务应完成整改29项,已完成整改29项,达到序时进度10项。
     
      下一步,广西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用好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不断厚植生态环境优势,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广西新篇章。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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