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阅读量:697

    发布时间:2024-12-27

      12月1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
     
      到2027年,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完成240个“无废细胞”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在2025年基础上巩固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2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达9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城镇新建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30%。)
     
      到2030年,全面建成“无废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主要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有效防控,“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健全完善,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提出9方面,共计26项具体任务,表示将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强化产业培育和市场化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工程项目设施建设运行。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方案》明确,要稳妥有序推进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将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投入。同时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提高建材循环利用率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引导在具备条件的县区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核心,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积累经验,逐步再向全市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原标题: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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