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元/吨!虎鼎环保中标丽水市莲都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1910元/吨!虎鼎环保中标丽水市莲都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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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24

      丽水市莲都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公告,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910元/吨。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莲都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4063号
     
      二、项目名称:莲都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杰,杜宇,蓝俊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叶永来,周悦,叶青,季晓霞(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12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公告内容.docx 基本资质.pdf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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