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招标

    陕西省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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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2-12

      项目概况
     
      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乐路融城国际商铺3楼(地下车库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CG-2025001
     
      项目名称: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0,40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50,40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0,409.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乐路融城国际商铺3楼(地下车库旁)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0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乐路融城国际商铺3楼(地下车库旁)
     
      开标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乐路融城国际商铺3楼(地下车库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人购买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原标题:陕西省柞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招标
    附件:采购清单.pdf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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