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龙净预中标达州海螺二线窑尾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

    西安龙净预中标达州海螺二线窑尾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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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2-18

      达州海螺二线窑尾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
     
      本期拟对其4500t/d熟料生产线进行脱硫烟气工程改造,并达标排放。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原始条件:风量原料磨开时:785000m3/h(暂定);介质温度(袋收尘出口):95~120℃;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正常≤10mg/Nm3,最大30mg/Nm3(小于2小时)。按窑尾烟气中的SO2浓度:最大1500mg/Nm3(磨停)(标态,干基,10%O2),原料磨相对于窑运转率为80%。本设计方案不新建综合楼,利用一线综合楼(前期已预留),新建石膏库。脱硫系统设置:SO2吸收系统、脱硫浆液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及滤液水系统、浆液排空系统、事故浆液系统等。
     
      公告如下:
     
      达州海螺二线窑尾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达州海螺二线窑尾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5AT13609660001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02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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