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阅读量:190

    发布时间:2025-0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经审核,我部建立了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现予印发(名单附后)。同时,终止《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中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4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本文来源:第三方
    上一篇:2025中国环博会全部展位图,正式公布! 下一篇: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返回列表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