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阅读量:58

    发布时间:2025-06-03

      近日,《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下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入湖河道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与九湖“一湖一条例”共同构成重点高原湖泊保护的地方性配套法规体系,其中所称重点高原湖泊是指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阳宗海。
     
      《条例》共5章37条,包括总则、管控和保护、治理和修复、法律责任、附则,明确入湖河道保护治理的原则、目标、责任主体等,对保护、治理、修复以及管控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等作出规定。
     
      《条例》要求全面从严划定入湖河道管控范围,管控范围应当包括源头至入湖口的全河段,并将与入湖河道水体直接相连的湖库、湿地、主要支流等纳入管控范围。
     
      另外,《条例》还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入湖河道保护,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劝阻、举报破坏入湖河道、污染入湖河道水体的行为;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资料来源:云南日报等
    本文来源:第三方
    上一篇:盛弘股份:在工商业储能领域,同步推进各类新业态下的模式 下一篇:天津:鼓励建设安全可靠、先进稳定、绿色低碳的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处理项目
    返回列表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