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增3个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县

    云南省新增3个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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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6-0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有关州(市)申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指导有关县(市、区)编制和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经州(市)推荐、专家咨询、省级评审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复函19个省(区)发展改革委报送的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同意云南省南涧县、隆阳区、禄劝县等53个县(市、区)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自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以来,云南省纳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的县(市、区)增加到9个,分别是香格里拉市、维西县、贡山县、剑川县、玉龙县、富宁县、南涧县、隆阳区、禄劝县。被纳入名单的县域可以申报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目前,云南省已有4个项目获得国家支持,项目主要涉及生态旅游、产业园区、特色产业发展3个方向。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抓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云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支持地方探索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建设,指导重点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纳入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建设,促进南涧白茶农文旅融合、隆阳咖啡、禄劝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绿色发展,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
     
      编辑 | 宁 珏
     
      审核 | 马冉奚
     
      原标题:云南省新增3个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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