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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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8-02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生态环境标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417-2025,以下简称《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标准》制定背景、制定原则、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标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均对放射性废物管理提出了要求。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以下简称废物库)主要用于贮存核技术利用产生的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是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单位在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和废物库管理工作中,尚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为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废物库安全有效运行,保障核技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我部制定该《标准》。
     
      问:《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强调协调性。以我国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与现行标准、规范相协调。《标准》有机衔接了我部2022年出台的《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HJ1258-2022),同时借鉴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文件,与国际上放射性废物管理理念和要求一致。二是突显保安全。重点保障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贮存安全、废物库环境安全及收贮工作人员安全。三是满足实用性。各项规定既满足当前管理的实际需求,又综合考虑核技术利用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问:《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标准》对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废物包(废源包)的屏蔽性能和辐射水平等作出总体要求,并根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特性,分别对废源包和废物包的接收准则作出规定。二是明确入库操作要求。对工作人员数量、进库前通风换气、收贮工作记录、废物容器标牌信息、台账信息更新等作出规定。三是细化废物库运行要求。对安防系统运行维护、辐射环境监测、库内分区管理、二次污染物和废水的处理、应急预案、清洁解控和清库等作出细化规定。
     
      问:《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
     
      答:本《标准》的实施可有效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核技术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问:如何保障标准落地实施?
     
      答:为保障标准的顺利实施,拟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标准宣贯工作。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官微等多种方式做好标准解读,组织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废物库运行单位开展培训。二是开展监督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依照标准规定,开展监督执法,督促废物库运行单位进一步规范废物库运行管理。三是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热点,及时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供稿 |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编辑 | 张石燕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417-2025)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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