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连发八项强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连发八项强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阅读量:109

    发布时间:2025-09-02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
     
      原文如下↓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通告
     
      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于9月1日联合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详细目录见附件)。本通告可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进行查询,标准文本可从标准图书馆网站“京津冀地方标准数据库”中免费下载。
     
      附件:批准发布的河北省地方标准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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