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亿!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2.2亿!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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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9-04

      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H202509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202509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409-220100-04-02-449932,备案流水号20240909220100031099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JLZH20250901
     
      2.3设备名称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2.6交货期:按甲方工程进度完成相关供货。
     
      2.7招标控制价:2.2亿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有能力为本次招标提供货物;并具有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能满足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个300吨级锅炉的垃圾发电厂EPC总包业绩或设备供货(P)总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公示截图)。
     
      2、3个不小于500吨/天的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或与其配套的余热锅炉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4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5日16时00分,请到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领取招标文件。
     
      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截图;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2售价1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原标题:2.2亿!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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