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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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9-22

      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81-02070
     
      项目名称: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为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
     
      (1)编制项目设施设计方案
     
      根据海城市实际情况,对项目设施的建设进行方案设计,并进行相关的沟通、汇报、修改及完善工作。
     
      (2)编制评估报告
     
      对存量资产涉及业务进行现场调查、资产盘点、访谈、数据核实及价值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进行相关的沟通、汇报、修改及完善工作。
     
      (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相关的沟通、汇报、修改及完善工作。
     
      (4)编制实施方案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协助确定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主要边界条件;根据确定的主要边界条件,编制实施方案,并进行相关的沟通、汇报、修改及完善工作。
     
      (5)编制项目协议
     
      根据经审批的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及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行相关的沟通、汇报、修改及完善工作。
     
      (6)编制运营方案
     
      根据项目需要,结合市场需求、经营模式、发展规划等,编制运营方案,并进行相关的沟通、汇报、修改及完善工作。
     
      (7)全过程咨询协助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前期调研、过程中沟通汇报、协助谈判、签署协议,以及政府请示批复文件、相关汇报材料等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完成项目协议签订之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7日2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等相关通知。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原标题:海城市绿电综合利用及节能改造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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