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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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9-29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在用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6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郗梓延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谷雪景
     
      邮箱:guxj@vec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3.《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6.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7.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9.中国水产集团公司
     
      10.中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1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2.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13.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4.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
     
      15.地中海航运公司
     
      16.达飞海运集团
     
      17.中国船东协会
     
      18.中国港口协会
     
      (部内征求法规司、综合司、监测司意见)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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