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关于“2025年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工作要求,现发布《江苏省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根据报告,2024 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达标率分别为 96%和88.1%。与 2023 年相比,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上升 0.6 个和 2.3 个百分点;全省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 54.7 dB(A),为区域环境噪声二级水平。与 2023 年相比,全省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 0.8 dB(A);全省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5.5 分贝。与 2023 年相比,全省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同比改善,平均等效声级下降 0.2 dB(A),超标路段比例下降 2.7 个百分点。
 
  2024 年,全年立案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案件 510 起;依法处罚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案件 172 起;处罚工业噪声污染案件 88 起;查处交通噪声污染案件 18000 余起。公安交警部门累计查处机动车违法鸣笛行为 15900 余起、“飙车炸街”类违法案件 29923 起,查获非法改装车辆 26310 辆。
 
  全省实现声环境质量监测从手工向自动化的飞跃,已建成 201 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覆盖 13 个设区市的主要区域和敏感点位,站点包括 1 类区 35 个、2 类区 78 个、3 类区 49 个、4 类区 39个。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面,2024 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响应号召,使用 19000 余台低噪声设备,有效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方面,2024年,全省依法推动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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