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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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1-16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决策部署,加强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至1月2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信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1.《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1月9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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