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二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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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2-04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彭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邮箱:penghui@chinansc.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孙跃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1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二次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技术利用(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2月2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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