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地方标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6月1日起施行

    阅读量:30

    发布时间:2026-02-0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发布。批准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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