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污染排放新标发布,2029年1月1日起实施

    摩托车污染排放新标发布,2029年1月1日起实施

    阅读量:93

    发布时间:2026-04-22

      关于发布《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等2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加强摩托车污染物和噪声的排放控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等两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一、《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4622—2026);
     
      二、《摩托车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GB 4569—2026)。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9年1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4622—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8176—201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4569—200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6169—2005)废止。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6年2月12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上一篇:举办2026上海国际国际泵阀管道及水处理展览会 下一篇:节能铁汉:2025年净利润亏损约20.75亿元,同比实现减亏
    返回列表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