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低低温电除尘招标文件公示

    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低低温电除尘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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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5-09

      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低低温电除尘招标公告
     
      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低低温电除尘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2台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或在“信用浙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发电工程配套的低低温电除尘设备2年及以上国内运行业绩(2024年1月1日前投运)。(要求低低温电除尘器入口设计烟温≤90℃)。【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运行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运行证明材料能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材料形式可以为投运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第三方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19日17时00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上发布。
     
      原标题:浙能长兴电厂迁建项目低低温电除尘招标文件公示
    附件:招标文件.pdf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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