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永清环保: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阅读量:19

    发布时间:2026-05-1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清环保)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并于当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刘正军先生(董事长)、苏凯先生、聂灵敏先生、刘前进先生、李蓉女士;
     
      (二)独立董事:丁方飞先生、黄彬彬先生、夏隆巩先生;
     
      (三)职工代表董事:戴新西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刘正军先生(主任委员)、苏凯先生、黄彬彬先生、夏隆巩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丁方飞先生(主任委员)、黄彬彬先生、聂灵敏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夏隆巩先生(主任委员)、黄彬彬先生、戴新西先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彬彬先生(主任委员)、丁方飞先生、李蓉女士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刘正军先生
     
      副总经理:戴新西先生
     
      财务总监:杜勋先生
     
      董事会秘书:蒲臻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刘正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该项安排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连续性需要,有利于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庆前先生、聂兵先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鲁贵卿先生、魏春兰女士、李斌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庆前先生、聂兵先生、鲁贵卿先生、魏春兰女士、李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文转载自第三方平台,转发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文来源:第三方
    上一篇:倍杰特: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下一篇:《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返回列表

    内容声明: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信息、产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均来源于其对应的商铺。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谨慎对待,谨防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