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印发《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 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印发《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 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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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07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本指南列出了锂盐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和有关环境管理要求。本指南适用于以锂云母、锂辉石为主要原料生产锂盐的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以其他含锂原料生产锂盐的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本指南可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锂盐生产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的参考。
     
      详情如下↓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已经2026年第14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24日
     
      引用:【有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7月6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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