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印发,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印发,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阅读量:73

    发布时间:2026-07-09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联合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管理、能力测试、市场交易、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变更及退出管理等,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引用:关于印发《山东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引用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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