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要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50万吨/日以上

    三部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要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50万吨/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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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1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壮大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相关部署,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聚焦水资源节约保护与海洋强国建设战略目标,坚持市场化推进原则,以拓展应用场景为主线,以强化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健全政策标准为保障,部署实施城市水安全强韧性、海岛及船舶供水提能级、工业利用扩规模、科技创新补短板、产业链协同增效能、绿色低碳促转型、国际合作助共赢等7大行动,促进海水淡化科技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链全面提质升级,不断提升海水淡化水规模化利用水平。到2030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工程规模150万吨/日以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沿海地区结合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做强做优做大海水淡化产业,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6〕1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
     
      为加快推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现予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 然 资 源 部
     
      水  利  部
     
      2026年7月2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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