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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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29

      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ZB-202602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需在3处提取废气排放口增设VOCs在线监测系统,包含1套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易燃易爆废气点位)、2套常规非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普通废气点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套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易燃易爆废气点位)、2套常规非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普通废气点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套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易燃易爆废气点位)、2套常规非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普通废气点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026年社保缴纳人员不少于15人。
     
      (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有相关股东的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公司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5)投标单位还须具备以下要求:
     
      a、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网站中,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类备案。投标单位需至少具备3名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烟气烟尘)运行工证书》。
     
      b、投标公司为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湖北省区域授权,在湖北省内具备已完成环保验收的VOCs在线监测业绩不少于一处。投标设备取得相关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注:以上资质要求震提供电子版资质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3日00时00分到2026年07月3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2026年07月31日17:00前送达资质证明文件或邮寄至本公司采购部办公室登记报名或将资料发往指定邮箱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00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宜都市东阳光三号工业园生化制药采购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
     
      七、其他
     
      因生产经营需要,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需在3处提取废气排放口增设VOCs在线监测系统,包含1套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易燃易爆废气点位)、2套常规非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普通废气点位),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及能力的友商前来投标。
     
      一、标的业务明细
     
      详见《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VOCs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方案》,见附件技术要求。
     
      二、投标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2026年社保缴纳人员不少于15人。
     
      (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有相关股东的关联公司,只能有一家公司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5)投标单位还须具备以下要求:
     
      a、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网站中,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类备案。投标单位需至少具备3名持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自动监控(烟气烟尘)运行工证书》。
     
      b、投标公司为设备生产厂家或取得湖北省区域授权,在湖北省内具备已完成环保验收的VOCs在线监测业续不少于一处。投标设备取得相关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注:以上资质要求需提供电子版资质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请于2026年07月31日17:00前送达资质证明文件或邮寄至本公司采购部办公室登记报名或将资料发往指定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审计内控处。
     
      VOCs在线监测系统主要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及湖北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控文件要求,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需在3处提取废气排放口增设VOCs在线监测系统,包含1套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易燃易爆废气点位)、2套常规非防爆型VOCs在线监测系统(普通废气点位)。系统采用高温完全抽取法+FID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技术路线,采样、传输、预处理全程120℃以上恒温伴热,避免VOC组分冷凝吸附;配套烟气温度、压力、流速、湿度同步监测,具备环保平台远程传输、企业DCS本地联网双重数据输出功能,满足环保在线监控验收规范。
     
      本项目所有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严格遵循以下标准,标准存在冲突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HJ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ₓ、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ₓ、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405+-2024《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HJ212—2025《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JJG1169-2019《烟气采样器检定规程》
     
      JJG680-2021《烟尘采样器检定规程》
     
      GB/T42125.6-2025《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试验》
     
      GB/T6143-2025《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0 GB3836系列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防爆国家标准
     
      整机系统性能指标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或甲方委托具备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与乙方共同开展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气密性检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示值误差、全程标定、HJ212环保通讯、DCS对接测试。全部指标满足本要求、HJ1013-2018、HJ1286-2023邓要求,视为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期为系统现场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制造缺陷、安装工艺问题产生故障、停机、数据不达标,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更换元器件,承担全部人工、耗材、运输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环保监测不达标,乙方免费完成系统改造优化。乙方应承诺在质保期满后,仍全力配合甲方,在技术、配件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本技术要求为项目最低技术要求,乙方所供设备所有技术指标均不低于本方案及现行国家、行业最高标准。详细技术方案可联系甲方索取。
     
      原标题: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新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本文来源: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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